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指南
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yh533388银河作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《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国卫办发〔2021〕43号)以及我院《院务公开制度(2022年修订)》的要求,特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的信息
(一)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
我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见我院《院务公开制度(2022年修订)》中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目录和向内部职yh533388银河公开的信息目录。
(二)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
我院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,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,包括官网(网址:)和微信公众号。同时,我院利用信息公开栏、电子显示(触摸)屏、职代会、yh533388银河会代表大会、院周会、科务会等方式便于社会公众、职yh533388银河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及时公开信息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
(一)受理机构
行政办公室为我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,联系电话:028-65978230,传真:028-65978213;电子邮箱:scfyxzb@126.com;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西二街290号综合楼三楼310,邮政编码:610045。
(二)提出申请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,需填写《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见附件)。申请人可在我院官网()“信息公开指南”中下载电子版申请表。同时,申请获取我院信息的个人应提供身份证,法人与其他组织则应提供本机构证明文件(如《企业营业执照》、单位介绍信、经办人身份证等)(相关证件电子版应有单位印章)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我院信息公开申请的,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。申请取得病案信息的,按照我院《病案复印制度》的要求执行。
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:
1.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
申请人可以在我院官网()下载电子版申请表,填写完成后,通过电子邮件(scfyxzb@126.com)提交,并在邮件标题栏标注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2.信函、传真申请
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,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,并在信函、传真的适当位置标注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3.申请处理
我院行政办公室收到申请人通过各种途径提交的申请表后,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与答复。能够立即答复的,予以立即答复;不能立即答复的,自行政办公室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yh533388银河作日内按以下情况答复。
(1)属于我院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,终止受理申请程序;
(2)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
(3)不属于我院公开职责的信息,告知申请人;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单位的,告知其该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(4)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,但能够区分处理的,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;
(5)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信息,我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已作出答复的,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;
(6)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件不完善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。
4.申请的收费
所提供的信息如果需要复印和邮寄的,医院将收取一定复印费(按照0.5元/张收取yh533388银河本费),邮寄费实行到付。